基金指南

浙江大学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于1989年经国家计委和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建设。1995年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1996年正式对外开放。实验室设有精密光学检测技术及仪器、光学与光电子薄膜、光辐射测量与光谱技术、激光与非线性光学和光子信息技术五个研究方向。

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自成立以来,将光学工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工程技术研究有机结合,以拓展现代光学与光子技术及仪器技术新领域、促进我国光学技术与光电产业发展为主要目标。在光学工程及仪器科学领域开拓创新,努力建设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光学仪器研究基地。
近几年来,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光纤传感关键技术、微纳光纤及其器件、负折射率介质和光子晶体、高清晰度液晶投影显示技术及系统、多功能高集成度光电子集成器件等研究方向取得了突出进展,在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整体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主要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实验室按照“联合、流动、开放、特色、竞争”的方针,已形成联合实体和向国内外开放,每年拨出一定量的专款用于受理国内外本领域研究人员的课题申请,为他们提供开放研究基金和实验研究条件,以促进本学科发展和人才交流。

一、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有限目标、重点支持” 的方针,实验室重点支持处于学科前沿和具有较大理论与实用价值,并能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优势的课题。凡符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的课题均属于资助范围。

根据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前沿,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凝练为三个方面:

(1)致力发展前沿基础研究,保持研究综合实力位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研究成果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确立了2020年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因此,本实验室将以微纳光子学与生物光子学为前沿研究方向,结合先进光子技术、纳米科学技术和生物光子技术,在新的相关前沿研究领域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为我国15年后在信息、生物等领域的前沿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作出贡献。

目前微纳光子学、生物光子学等方面均为国际科学新领域,孕育着大批能够产生科学上重大突破的机遇,这些领域的研究与突破必将引领未来光学工程学科的发展。本方向以世界前沿原创性研究成果为目标,开展微/纳米尺度上光与物质相互作用的新现象、新效应研究,发展新型光学器件及其应用技术,正是瞄准这一国际学科发展趋势,使光学工程学科跻身国际先进行列。主要研究领域有:

1)新型微纳光子结构中的新现象、新效应及其器件应用:重点以微纳光纤、表面等离子体结构、负折射材料等机构为基础探索光在这些结构中的产生、传输、调控和接收等机理,开展新型微纳米光学器件原理及制备技术研究,形成包括基于微纳光子结构的新一代微纳光子器件。

2)微纳光流控芯片技术的研究:开展流体微纳光子器件和生物化学传感等方向的交叉研究,使微尺度光流控技术进一步向光学亚波长和纳米尺度拓展,探求纳米光子学、分子生物学、化学及流体力学等方面的重要突破。

3)生物光子学效应的检测技术研究:开展生物光子学效应的检测技术、光学相干层析技术,以及瞬态光与生物物质作用机理等方向的研究,将现代光学技术应用于生命科学中。

(2)努力提高应用研究水平和工程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实验室对国家重大需求的作用。国家重大需求中(如先进国防中的精确制导关键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中的重大光刻设备、航空航天技术中的高分辨对地观测系统及探月工程等),存在很多与光学密切相关的工程技术关键问题,本实验室提出在精密光学传感与检测技术方面进行研究,在微光学角速度传感器技术、先进成像技术等方面取得关键技术突破,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保障。发展事关国家竞争力的光学超精密检测及加工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加快我国制造业技术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的步伐。

以现代光学检测技术和仪器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为目标,以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发展光、机、电、算一体化的现代光学仪器技术。主要研究领域有:

1)新型微光学角速度传感器及加速度计研究:研究微光学角速度传感器误差模型及误差补偿、调制解调技术等超高精度关键技术,新一代光学传感器件的集成化、光镊加速度计,纳米光纤加速度计等。

2)大视场、超分辨、高光谱等成像新原理的研究:应用光学与光子学的最新发展,努力探索建立新型大视场、高分辨成像技术与高光谱成像技术。主要包括轻小型宽光谱折/衍混合光学成像技术、新型光纤相干综合孔径成像新原理新方法、新型自由曲面成像光学新理论、自由曲面非成像光学设计方法、自由曲面成像设计理论、小孔径成像反演技术、新型二元光学及自由曲面光学制备及检测技术和宽波段、窄带宽可调谐滤光器等方向的研究。

3)气动光学成像机理及校正技术的研究:利用光学干涉方法进行高速绕流场因气动光学效应而引起的波前畸变检测,为实现高速飞行体气动光学效应校正及对复杂的高速绕流流场的理论模拟进行定量的数据获取提供有效的实验手段。同时研究气动光学效应对成像的影响,掌握气动波面检测试验技术及气动成像规律,研究气动光学图像校正新方法。

4)新型原子力显微镜(AFM)/扫描隧道显微镜(STM)技术研究:建立大尺度大范围高分辨AFM技术装备,打破国外技术的垄断,满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及国防等领域的国家需求,如重大装备的超精密工件的大范围高精度检测、大型光学装备的大镜头及大型光栅的微纳米检测等。

(3)着力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大力推动光电产业的发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特别强调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开展新型光电子器件与技术的研究,可充分发挥本实验室位于长三角发展区域的优势,在光通信、光电显示以及光学仪器等产业,注入新的技术活力,带动该地域光电产业的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未来信息社会的发展,将造就大量光电集成的高新技术与产业。本项目提出在光电子技术方面进行研究,正是顺应了未来信息产业的发展需求,以信息传递、信息显示及国防等应用为目标,开展先进光电子技术及器件的研究,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提升光学工程学科的地位。主要研究领域有:

1)集成光电子器件的研究:重点开展有源/无源集成的光通信半导体器件,新型大范围波长可切换的半导体激光器,多功能集成高速激光发射器,波分复用和光纤到户光子集成器件等研究,拓展研究成果在生物光子和传感等领域的应用。

2)新型全固态激光器和光纤激光器的研究:开展高功率中波红外激光器、高功率脉冲光纤激光器等方面的研究。

3)光学光电子薄膜极限特性的研究:围绕国家激光工程以及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对太阳能技术的需求,开展大功率激光功能薄膜及超低损耗光学器件、高复杂度渐变折射率薄膜器件、相位型光学器件以及宽谱可调谐光学滤波技术的研究工作,开展太阳能光电无机以及有机薄膜与薄膜器件的研究。

光电显示技术的研究:瞄准光电显示与计算机相结合领域未来的发展趋势,重点开展真实三维电视显示技术研究,探讨未来真三维电视基本数据格式参数标准以及实现技术,建立未来真三维显示基本标准与体制。同时开展新型人机光电交互技术研究,建立非接触式人机交互新系统与新技术,推进未来计算机人机交互技术的发展。

二、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申请人要求为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学者,获得资助的研究人员在研究期间将成为本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

2.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属于本实验室研究内容的范畴。

3.开放课题可随时申请,申请者必须向本实验室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相关电子版一份。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博士研究生单独申请课题必须具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历,并附有导师及1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有下列情况者所申请课题不予受理:

1)未按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而被停止资助的课题承担者;

2)无故中断所资助课题研究者。

5.对于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处于本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以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本实验室将优先予以支持,并酌情加大资助力度。

6. 每年拟重点支持的课题为5-8项,其中资助校内研究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余资助校外申请者。

三、开放基金审批

实验室开放基金审批程序为:自由申请、专家审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具体过程为:实验室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对全部申请课题提出初审意见,然后提交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复审、终审和批准,最后由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

开放基金的评审结果由本实验室正式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评审工作中个人发表的意见及申请者的研究技术方案等材料保密。

四、开放基金的管理

1.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向本实验室提交阶段成果汇报,接受本实验室检查;资助课题结束后,在一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结题报告。开放课题期限为1-2年。

2.本实验室可对资助课题的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抽查,以便及时改进工作;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设法予以纠正或终止资助;对于终止资助的课题由本实验室负责通知到被资助人,同时通报至被资助人所在单位,并视已资助额度,退赔相应经费。

3.课题资助中的分析测试和计算,原则上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上进行,费用从资助资金中扣除。对本实验室不具备的分析测试手段,客座研究人员可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向本实验室提出要求,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可自行联系或委托其它实验室进行分析测试。

4.凡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在课题结束后,实验室将邀请国内甚至国外知名的专家来评审,评出最优秀的10%,优先考虑后续资助。

五、经费管理

1.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按课题研究进度拨款。拨款计划为申请获得批准后拨三分之一款项,剩余经费在承担者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发表的相关论文)并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合格后拨付。

2.在财政制度规定范围内,课题承担者有权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支配费用的使用。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课题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发资助经费。

六、成果管理

1.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考核,除结题报告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为最终考核依据。考核结论将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2.获得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在资助时间内,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相关的公开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能体现该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两篇,其中至少有两篇被SCI收录。发表论文的影印件(一式两份)作为结题报告之一部分一并提交。

3.凡由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均应注明“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在发表论文时均须注明本实验室为第一资助单位。

4.对本实验室为客座研究人员指定的咨询指导人员和合作者的劳动,应在研究成果及发表的文章中有所体现。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 浙江大学

邮政编码:310027

电话: 0571-87951432

E-mail: hpu@zju.edu.cn

联系人:浦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