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指南

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025529

 

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家在信息领域的重大需求,紧跟国际光学与光子学科技前沿,聚焦皮米光子学与皮米光学技术及仪器的研究,努力打造我国光学光子学领域的战略科技力量。实验室依据“联合、流动、开放、特色、竞争”的方针,每年拨出一定量的专款用于本领域(非实验室固定人员)研究人员的课题申请,提供开放研究基金和实验研究条件,以促进本学科发展和人才交流。

一、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研究领域须围绕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主攻方向,同时鼓励开展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围绕极限精度光学量测、极端光学成像、光子极限调控与器件三大研究方向开展研究工作,重点资助皮米精度面形检测、大面积面形纳米精度超精密检测技术、深亚纳米精度高速定位技术、水窗波段激光器、水窗波段光学薄膜技术、毫瓦级相干极紫外光源相关技术、极紫外薄膜器件相关研究(薄膜特性、测试、设计)、193nm固体激光器、高亮点光源技术与高亮度纳米分辨鉴别率技术等任务。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资格: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申请人需与实验室至少1名固定研究人员联合申报。

2)合作要求:申请人与实验室有一定合作基础及下一步合作意向。

三、资助说明

1、资助额度:本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置10项,单个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

2、研究周期:202571-2026630日。

四、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严格按按全国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等;

2、开放课题立项后,经费将拨至实验室内合作老师名下,按任务书规定内容执行;

3、报销范围、规则将按浙江大学财务规定执行。

五、申请办法

1)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报书,于68日下午17:00之前将开放课题申报书签字版及开放课题简表发送至邮箱0924088@zju.edu.cn

2)评审结果将于6月下旬正式通知项目负责人。

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评审工作中个人发表的意见及申请者的研究技术方案等材料保密。

六、成果管理

课题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须标注浙江大学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XXX(开放课题编号)资助Funded by the Open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Extreme Photonics and InstrumentationZhejiang university

论文署名标注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Extreme Photonics and Instrumentation,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7, China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秘书 李老师

电话:0571-82395600

E-mail0924088@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平澜路228号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水博园区

八、其它

1、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报;

2、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