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指南

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家在信息领域的重大需求,紧跟国际光学与光子学科技前沿,聚焦皮米光子学与皮米光学技术及仪器的研究,努力打造我国光学光子学领域的战略科技力量。实验室依据“联合、流动、开放、特色、竞争”的方针,面向本领域(非实验室固定人员)研究人员设立开放课题,提供合作研究基金和实验研究条件,以促进本领域科技发展和人才交流。

一、开放基金资助范围

围绕光子极限调控与器件、极限精度光学量测、极端光学成像三大研究方向开展研究工作,重点资助皮米精度面形检测、大面积面形纳米精度超精密检测技术、深亚纳米精度高速定位技术、水窗波段激光器、水窗波段光学薄膜技术、毫瓦级相干极紫外光源相关技术、极紫外薄膜器件相关研究(薄膜特性、测试、设计)、193nm固体激光器、高亮点光源技术与高亮度纳米分辨鉴别率技术等任务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资格: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且需与实验室至少1名固定研究人员联合申报,后期经费使用将由实验室合作人协助办理。

2、合作要求:申报人应具有材料相关领域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具备相关课题组织实施能力,鼓励与实验室固定成员建立在真正有合作基础上的科研合作,已有合作基础予以优先鼓励

三、资助说明

1、资助额度:本年度实验室开放课题拟设立10项,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

2、研究周期: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20266-20285月)。首年拨付总经费的50%;并进行中期考核,后续根据考核结果酌情给予剩余经费资助。

四、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严格按按全国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材料费、测试费、差旅费等;

2、开放课题立项后,经费将拨至实验室内合作老师名下,后期经费使用将由实验室合作人协助办理,按任务书规定内容执行;

3、报销范围、规则将按浙江大学财务规定执行。

五、申请办法

1、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报书,于514日下午17:00之前将开放课题申报书签字版及开放课题简表发送至邮箱0924088@zju.edu.cn

2、评审结果将于5月下旬正式通知项目负责人及实验室合作人。

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评审工作中个人发表的意见及申请者的研究技术方案等材料保密。

六、实施与管理

开放课题获批后按照“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共同发表高水平论文至少一篇。

2、开放课题结束两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

3、在实验室至少进行一次学术交流。

4、承担开放课题产生的各类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实验室与申请人依托单位共有。开放课题形成的成果在对外发表论文、学术交流时,在符合实验室保密要求的前提下,须标注浙江大学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XXX(开放课题编号)资助Funded by the Open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Extreme Photonics and InstrumentationZhejiang university

论文署名标注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Extreme Photonics and Instrumentation,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27, China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秘书 李老师

电话:0571-82395600

E-mail0924088@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平澜路228号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水博园区

八、其它

1、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报;

2、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极端光学技术与仪器全国重点实验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