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类酬金的发放,对有关酬金发放事项作如下通知:
⒈派遣员工的酬金发放:项目聘用(经费自筹)人才(劳务)派遣员工除包干工资以外,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酬金系统补充发放报酬。补充发放部分如由学校预算经费开支,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包干总额的50%(每年)。各部门也可通过人事处人事管理办公室为派遣员工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委托江南公司发放,每人不超过1.2万元/年,每年12月集中办理,江南公司按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扣缴的办法扣缴个税)。派遣员工的相关信息由人事处负责更新,酬金录入时工号栏务请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为在江南公司发放工资的工行帐号。
⒉个税扣缴注意:全员纳税申报单位非浙江大学人员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须按“劳务所得”扣缴(分四档:①酬金≤4000,个税:(酬金-800)×20%;②4000≤酬金≤25000,个税:酬金×16%;③25000≤酬金≤62500,个税:酬金×24%-2000;④酬金≥62500,个税:酬金×32%-7000)。酬金当月累加计算。项目聘用(经费自筹)人才(劳务)派遣员工的全员纳税申报单位为江南人才公司,故派遣员工凡在校补充发放酬金的个税扣缴一律按上述“劳务所得”扣缴方法处理。务请有关人员注意做好个税合理规避筹划。
⒊酬金发放时间:每月分三次发放(1-8日为工资处理时间不办理酬金发放),发放取数时间段为本周二至上周三在各会计核算分中心临柜已办理审核的酬金数据,一般周五会到个人帐户。特别要注意的是: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周四、周五录入的酬金须等到次月8日后的周五才能到账。务请有关人员掌握好发放时间。寒暑假期间的发放时间会另行通知。
⒋酬金打卡未成功查询:请点击计财处网页“财务管理平台→项目经费查询→财务到款查询→酬金打卡未成功查询”在“摘要包含以下全部字词:”栏中输入收款人姓名进行查询。
⒌酬金打卡未成功处理:各银行已实行打卡实名制校验,从2010年1月1日起,已取消打卡未成功领取现金的方式,须重新提供正确的发放人员信息,并填写《酬金发放人员信息变动表》(计财处网页可下载),报计财处薪金管理办(紫金港校区东六130#)再重新打卡。
⒍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计 财 处
人 事 处
2011年4月1日